各相关企业:
根据《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关于2015年度全国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实施方案的复函》,我中心启动了2015年度全国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工作,招标相关事项详见附件。
附件:2015年度全国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公告
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
2014年9月22日
附件
2015年度全国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公告
一、总则
1、采购依据:根据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文件精神,按照《2015年度全国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2015年度全国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采取全国集中采购方式。
2、采购机构: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药具管理中心)和各省(区、市)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具管理机构,全军、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3、采购方式:全国集中采购,分省执行采购计划。药具管理中心邀请《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(2014版)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内生产企业参加投标,并组织综合评审。
4、采购范围:《目录》内企业及产品。
5、招标文件:招标文件分为三类:避孕药品、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、宫内节育器及其他(对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)。
二、投标条件
1、投标企业和投标产品必须是进入《目录》的生产企业及产品。
2、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生产及经营资质,依法生产经营,资信状况良好。招标文件对投标企业资格条件有特殊规定的,投标企业必须符合规定。
3、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履约能力,能按照计划调拨单或收货方的具体要求组织配送,严格执行合同。药具储运和配送所需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。
三、采购程序
1、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2015年度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信息,并向《目录》内生产企业发布招标通知和招标文件。
2、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:2014年10月16日下午17:00。
3、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预审。
4、从计划生育药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,组成避孕药品、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、宫内节育器及其他三个专业评审专家组。
5、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,对投标企业及其产品进行综合评审。
6、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评审结果。
7、各省(区、市)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具管理机构和全军、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。
8、汇总审核全国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,制订2015年度全国地方计划生育订购计划,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。
9、召开2015年度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订货会,药具管理中心,各省(区、市)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具管理机构,全军、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,按照订购计划与各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。
四、采购纪律
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。如有提供虚假材料、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,一经查实,取消此次采购参评资格。采购工作人员及评审专家应遵守采购工作纪律,接受监督。
五、解释权
以上条款由药具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。